【助孤】“播撒阳光”关爱孤儿爱心项目
一、项目背景
为了使我区流浪孤儿及入住福利院的孤儿们拥有快乐、温暖的童年时光,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爱心企业、人士的支持下,为流浪孤儿以及入住福利院的孤儿分年龄给予补助,为婴幼儿给予衣服、玩具、生活用品等救助,为学龄以上儿童及青少年资助学习用品、生活用品等补助,为大中专的孤儿给予学费资助。
二、资助对象及标准
独山子区户籍长期居住孤儿、福利院孤儿等,筹募资金用于帮扶这些孤儿今后的学费、生活费等救助。
三、申请、审批、救助流程
(一)申请
求助者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救助申请,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,求助者申请救助时,应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材料:救助情况证明及家庭所有人员户口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(二)调查
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事项进行调查,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,填写《独山子区慈善协会救助困难家庭、人员申请表》连同书面救助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报所辖街道办事处审核。
(三)审核
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救助材料审核后,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满,由街道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,随后,将申报资料报区慈善协会办公室再次审核,慈协办审核后由其负责人签署意见,报批实施救助。
(四)审批
区慈善协会接到申请救助材料后,根据申报事实和各经办方意见研判,并按照《独山子区慈善协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中第四条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和程序批准救助事项。
四、所需资金:似帮扶2人,1万元/年
五、经费来源:社会各界捐赠、政府购买服务。
六、接受捐赠的方式:
一、项目背景
为了使我区流浪孤儿及入住福利院的孤儿们拥有快乐、温暖的童年时光,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爱心企业、人士的支持下,为流浪孤儿以及入住福利院的孤儿分年龄给予补助,为婴幼儿给予衣服、玩具、生活用品等救助,为学龄以上儿童及青少年资助学习用品、生活用品等补助,为大中专的孤儿给予学费资助。
二、资助对象及标准
独山子区户籍长期居住孤儿、福利院孤儿等,筹募资金用于帮扶这些孤儿今后的学费、生活费等救助。
三、申请、审批、救助流程
(一)申请
求助者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救助申请,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,求助者申请救助时,应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材料:救助情况证明及家庭所有人员户口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(二)调查
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事项进行调查,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,填写《独山子区慈善协会救助困难家庭、人员申请表》连同书面救助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报所辖街道办事处审核。
(三)审核
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救助材料审核后,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满,由街道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,随后,将申报资料报区慈善协会办公室再次审核,慈协办审核后由其负责人签署意见,报批实施救助。
(四)审批
区慈善协会接到申请救助材料后,根据申报事实和各经办方意见研判,并按照《独山子区慈善协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中第四条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和程序批准救助事项。
四、所需资金:似帮扶2人,1万元/年
五、经费来源:社会各界捐赠、政府购买服务。
六、接受捐赠的方式:
1、关注“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慈善协会”公众号,点击左下角选择在线捐赠【助孤】“播撒阳光”关爱孤儿爱心项目接收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赠。捐赠链接:A:电脑端 B:手机端
2、直接扫码进行捐赠: (上面图片)
3、开户银行:单位名称: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慈善协会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四区支行
帐号:3003023209200009667
七、募捐时间:常年。 八、活动负责人:吴玉喜,办公地址: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南京路21号。联系电话:0992-3688995。
九:募捐成本:暂不提取。
十:剩余财产的处理:本年节余资金转为下年度同类项目的救助。
慈善协会